繼2004年澳洲、紐西蘭及2009年日本開放台灣青年前往打工度假後,今天又宣佈了與加拿大簽署了「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」,預定在今年7月起實施,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,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、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。
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李大維(圖左)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(Scott Fraser)(圖右)於台北時間本(99)年4月16日凌晨在加拿大外交部完成「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」簽署儀式。
外交部上午由發言人陳銘政、北美司副司長陳文儀召開記者會作出說明,依據該協議,台加雙方同意,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,今年先以台加雙方各200名青年為限,想申請的人請上網參考 http://www.international.gc.ca/experience
更多資訊 :
2010紐西蘭打工度假從6/1開始申請囉
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
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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